索 引 号 | H010/2025-79141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文件修订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萧山区财政局对截至2025年6月1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旨在确保财政政策文件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消除制约改革发展的制度障碍,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清理过程经过相关责任科室报送清理建议、汇总审核、征求意见、集体讨论会议审议等规范程序,最终形成清理结果。
二、调整原则
本次清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严格审查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方针政策,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
适应性原则:评估文件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予以调整或废止。
实效性原则:对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文件,宣布失效;对已被新文件替代或实际已不再执行的文件,予以废止。
协调性原则:确保财政政策文件之间、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之间协调统一,避免政策冲突或重复规定。
三、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通知》共清理文件13件,其中继续有效10件,废止3件。
其中,继续有效的重要文件包括:
《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萧财预〔2018〕723号):持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萧山区区管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萧财国资〔2021〕35号):规范区管国企资产出租管理。
《萧山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萧财企〔2025〕1号):助力“扩中家庭”项目,通过财政贴息政策撬动金融资源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杭州市萧山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细则》(萧财预执〔2025〕2号):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
废止的文件包括:
《萧山区区管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试行)》(萧财国资〔2021〕9号):其内容已被更新的专项管理办法覆盖。
《萧山区村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萧财农〔2020〕84号):因政策调整不再适用。
《杭州市萧山区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萧财预执〔2022〕1号):已被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替代。
四、实施时间
自2025年10月3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法规科 许尹
联系方式:0571-8965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