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平台,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关于做好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截至2025年6月1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研究决定,共清理文件13件,其中继续有效10件,废止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H010/2025-79137
2025-09-28
区财政局
AXSD12-2005-0003
萧财法〔2025〕5号
财政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平台,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关于做好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截至2025年6月1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研究决定,共清理文件13件,其中继续有效10件,废止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