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82/2025-79153 成文日期 2025-09-29
发布机构 宁围街道 统一编号 AXSD99R-2025-0003
文 号 宁街〔2025〕1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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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关于完善宁围街道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的指导性意见

发布日期:2025-09-29 14: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宁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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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办(站、中心)、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集体资产资源制度化管理,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体现公开公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萧农经〔2023〕131号)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房地产、土地市场行情波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价格及程序,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考租赁价格

各村(社区)应按照市场价格并综合集体资产资源的位置、区块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承包租赁价格,但原则上不低于以下指导价(附指导价分色分区示意图)。

(1)土地租赁价格

1.水产养殖承包租赁价格:围垦不低于1400元/亩·年,内地不低于1500元/亩·年。

2.种植承包租赁价格:围垦不低于1200元/亩·年,内地不低于1500元/亩·年。

3.建设用地(非农业种植)租赁价格:机场高架以南区块不低于35000元/亩·年,机场高架以北(除通城高架-空港高架交界线西北外)区块不低于25000元/亩·年,通城高架-空港高架交界线西北区块不低于20000元/亩·年。

(2)房地产租赁价格

1.临街商铺租赁价格:机场高速以南、通惠北路-沪昆铁路以西区块不低于2元/㎡·天,机场高速以南、通惠北路-沪昆铁路以东区块不低于1.5元/㎡·天,机场高速以北、空港高架以南区块不低于1.2元/㎡·天。空港高架以北、通城高架以东区块不低于1.4元/㎡·天。空港高架以北、通城高架以西区块不低于0.8元/㎡·天。调整系数:如标的物1000平米以上单价可下浮20%,3000平米以上单价可下浮30%。

2.办公用房租赁价格:沪昆铁路以西区块不低于1.2元/㎡·天,空港高架以南、沪昆铁路以东区块不低于0.8元/㎡·天,空港高架以北、通城高架以东区块不低于1.0元/㎡·天,机场高速以北剩余区块不低于0.6元/㎡·天。调整系数:如标的物1000平米以上单价可下浮10%,3000平米以上单价可下浮20%。

3.工业用房租赁价格:机场高速以南区块不低于0.5元/㎡·天,机场高速以北区块不低于0.35元/㎡·天。

二、操作规范

1.合理确定价格。如采用公开拍租方式的,可使用指导价替代评估价进行公开拍租。

2.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必须经合法性审查,并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进行存档。

3.村集体资产资源中林地、土地、池塘等资源类发包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五年,房屋、建设用地等资产类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

4.承包租赁合同超过三年的,原则上应有价格递增条款。

三、其他事项

1.村级集体资产的租金缴纳实行“先交后用”的方式,鼓励各村(社区)提高承包租赁价格标准。

2.各村(社区)对历年拖欠的承包租赁费用,要制定催收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催收;对收缴有难度、多次催缴拒不缴纳的承包承租方,应采取合法手段对侵占资产资源进行腾地腾房处置,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历史欠款及违约金。

3.如个别村集体资源资产因地域、面积、楼层、性质等存在特殊情况,市场行情确实低于以上指导价的,经第三方评估后,另行确定承包租赁价格。

4.本意见自2025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关于进一步明确宁围街道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的指导性意见》(宁街〔2023〕15号)同时废止。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关于完善宁围街道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的指导性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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