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我局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3件,拟修改1件。现将继续有效、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
1.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萧市监 [2018] 54号);
2.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萧市监 [2025] 15号);
3.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加快推动创牌创优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平台经济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萧市监 [2025] 25号)。
二、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
1.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注册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萧市监 [2015] 161号)。
三、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无。
四、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无。
本通知自2025年9月20日起施行。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