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5-77081 成文日期 2025-07-0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支持公路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7-07 09: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一、背景依据

为推动落实杭州市“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路运输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推动形成一体融合发展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强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依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萧政发〔2025〕12号)的通知精神,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了《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支持公路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帮扶各类运输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问答

问题1:我区工商登记的某企业旗下,有一批自有车辆,但这些车辆不是营运车辆,可以享受本补贴吗?

回答1:不可以。享受本补贴的前提是:①本企业注册登记地在杭州市萧山区范围内;②企业是在交通运输部门注册的货运企业。综上,所以本企业必须是萧山区内的营运货运企业,其车辆也必须是营运车辆。

问题2:新增车辆补贴中,新增的车辆一定要是新车吗?

回答2:新增车辆补贴中,新增的车辆可以是新车,也可以是二手车辆(只要过户到本企业名下即可)。注意,补贴发放以净新增的车辆数为准。

问题3:经营规模补贴中,有对企业年营业收入的要求,届时以什么为准?

回答3:届时以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问题4:新增小升规补贴中,有年单车货运周转量、年营业收入、车辆数(不含挂车)三项要求,这三项要求是否需要同时满足才可申领相应补贴?

回答4:是的。请注意本文中诸多地方出现“且”字,其意味着必须“同时”满足。

三、适用对象、实施时间

文件适用于我区在交通运输部门注册的货运企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四、注意事项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符合本实施细则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新增车辆补贴:该项补贴用于鼓励企业扩大车辆规模,进一步提升运输业务量。

经营规模补贴:该项补贴用于稳定企业持续经营并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其他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新增小升规补贴:该项补贴用于帮扶区内小企业升规成长,吸引区外优质企业在我区落户。

以上三个补贴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管理中心货运科科长 吴键

联系电话:0571-827258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