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5-77048 成文日期 2025-07-0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SD01-2025-0007
文 号 萧政办发〔2025〕3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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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奋力打造大宗贸易强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4 16: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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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奋力打造大宗贸易强区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奋力打造大宗贸易强区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和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大宗贸易强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人才优势、金融优势、创新优势,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先导,聚焦有色、能源、化工投资贸易及产业服务,持续提升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交易规模,着力打造大宗贸易强区。到2027年,集聚总营收1000亿元以上大宗贸易集团企业3家,年营收100亿元大宗贸易潜力型企业20家,带动全区批发额达到90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形成大宗贸易领域创新案例5个。

二、重点任务

1.探索设立大宗贸易企业白名单。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大宗贸易企业销售额、注册资本、盈利水平、风险水平等维度,将规模大、信誉好、贡献多、风险低的大宗贸易企业(集团)纳入大宗贸易企业“白名单”,提供税务、金融、海关、统计等一揽子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府办公室、萧山税务局、萧山金融监管支局、钱江海关驻萧然办事处、区统计局;第一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大金融支持大宗贸易力度。鼓励在萧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宗贸易“白名单”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在供应链金融、贸易新业态、融资结算以及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金融服务创新,降低“白名单”企业融资成本。探索设立区大宗贸易专项基金。对接推动服贸基金投向区内或将落户萧山的大宗贸易项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萧山金融监管支局、萧山资本集团、有关银行)

3.深化资金往来便利化措施。联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深化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用好自贸试验区NRA账户等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FT账户、设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进一步提升大宗贸易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萧山金融监管支局、区商务局、有关银行)

4.探索建设大宗贸易产业园。探索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世纪城等平台建设大宗贸易产业园。依托我区营商环境、头部企业和政策等综合优势,大力招引大宗贸易企业总部或采销中心、供应链中心、风险管理中心、订单中心、结算中心和相关研究机构,对入园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钱江世纪城管委会)

5.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大宗贸易。鼓励区属国有企业与区内外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参与大宗商品交易。支持已有大宗业务的区属国企进一步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萧山税务局、区政府办公室、萧山金融监管支局、有关区属国企)

6.支持引入大宗贸易行业会展。支持大宗商品投资贸易龙头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萧举办全国性、全球性的大宗商品投资贸易大会。联动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综合性展会,提升萧山大宗贸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钱江世纪城管委会)

7.提升大宗贸易通关便利水平。深化与钱江海关驻萧然办事处合作,摸排区内大宗贸易企业AEO认证需求,开展培训辅导,给予认证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钱江海关驻萧然办事处)

8.加强大宗贸易政策保障。落地实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印花税免征政策。加力大宗贸易扶持政策,对大宗批发贸易企业进行年度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萧山税务局)

9.加强大宗贸易人才保障。支持向符合条件的大宗贸易领域企业给予市级高层次人才授权认定名额。推动大宗贸易领域人才纳入区级F类人才授权认定范围。(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10.加强大宗贸易服务保障。建设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提供信息、物流、融资、数据、合规等综合服务,不断优化大宗贸易服务生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萧山金融监管支局)

三、保障措施

1.建立会商制度。建立由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商务、税务、金融监管、财政、海关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会商制度,及时会商涉及大宗贸易发展的重要事项,稳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2.强化风险管控。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跨境资金收支业务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3.实施尽职免责。对干部在创新推进工作落地过程中主动探索、先行先试行为,因不确定性或缺乏经验等因素造成失误的,根据尽职免责办法予以尽职免责。

四、其他

该方案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萧政办发〔2025〕30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奋力打造大宗贸易强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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