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1/2025-60709 成文日期 2025-04-21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AXSD13-2025-0003
文 号 萧人社〔2025〕1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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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山区青年友好型企业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7 16: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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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萧山区青年友好型企业遴选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萧山区青年友好型企业遴选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区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高标准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吸引更多优秀青年集聚萧山、扎根萧山、发展萧山,促进青年与城市双向奔赴,根据《萧山区关于打造“青年向往之城”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办法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青年友好型企业主要是指党建引领强,引进培育青年成效好,关心关爱青年员工发展,能在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具体为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纳入萧山区的各类企业。

上年度新引进青年员工80人以上或青年员工占比80%以上且员工总数不低于30人。企业青年员工总数较上年度正增长。

二、遴选内容

根据企业打造青年友好的整体要求,主要评价党建引领、引才数量、青年占比、和谐劳动关系和青年员工发展等指标。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申报前根据工作计划发布公告。

2.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递交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集团公司一般应以集团为单位申报。

3.部门推荐。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投促局择优推荐本行业青年友好型企业,具体推荐数量,将每年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4.审核把关。区人力社保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定和数据核查。

5.综合评定。审定名单经区青年友好型企业遴选工作评审会议初审,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核后公布。

四、激励办法

青年友好型企业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不超过10家,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同时,给予入选企业区级F类人才授权名额倾斜,评选当年按照上年度青年招引数量7%给予认定名额(含“青年大学生招引激励”认定名额),每家单位授予不超过30个名额。

五、附则

1.青年友好型企业遴选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区委人才办、团区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投促局作为青年友好型企业遴选工作专题会议成员单位统筹研究遴选相关事宜。

2.本办法所指青年年龄为18-40周岁。

3.对存在履行社会责任不力、被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发生恶意欠薪、资金链断裂、产品质量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社会影响差的企业取消遴选资格。

4.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印发《萧山区青年友好型企业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萧人社〔2025〕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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