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75/2025-60352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机构 | 戴村镇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意义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三地一中心”建设目标,加快打造戴村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切实推动戴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戴村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二)制定目的
为戴村镇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依据
根据萧山区2025年出台的《关于“抢先机、开新局、拼经济”全力奋战“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意见》及戴村镇实际情况。
二、起草说明
在上述政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征求稿)》,并先后通过走访、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经过初审机构镇经发办和复审机构镇党政办的公平竞争审查,以及镇法律顾问、司法所的合法性审查,认为《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议通过后公布。
三、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支持企业示范引领
1.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按照经济贡献、发展增幅、产业导向等维度,补助各类先进企业。对认定为十强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新锐企业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列入区百强企业的,再增加5万元补助。
2.围绕“专精特新”发展高地建设,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省隐形冠军、单项冠军、首台(套)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补助。
(二)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3.鼓励企业稳增长,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补助0.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全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收增加500万元,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零售业企业,营收增加200万元,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批发业企业,营收增加3000万元,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全年出口额同比每增加500万元,补助0.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对入库技改项目,全年超过500万元部分,每增加100万元,给予0.5万元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对新升规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8.对成功打造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的企业,给予8万元资助。
9.对有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4万、2万补助。获发明专利授权企业,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企业招才引资
10.培育新增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补助。
11.培育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当年度认定(不含授权)或招引(社保缴纳满一年)为A-E类高层次人才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与每人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
12.鼓励发挥存量空间资源作用,对园区或者存量厂房招引或培育新上规工业企业的,经认定后,给予业主每家5万元补助。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1.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纳税营业的企业;
2.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因偷税被立案查处、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意见;
3.“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以最近一次公布的情况为准,为C类企业,不享受除科技、人才外的其他各类优惠奖励政策;综合评价结果D类企业,不享受任何优惠奖励政策,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意见自2025年5月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期间参照本政策意见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对同一(同类型)事项,根据扶持资金来源,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实施;
2.中央和省市区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七、关键词解释
1.隐形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某一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其产品、服务很难被模仿和超越的中小型企业。
2.单项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3.首台(套)企业:经过创新,拥有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的企业。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傅珂
联系方式:0571—8223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