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75/2025-60352 成文日期 2025-04-14
发布机构 戴村镇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14 13: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戴村镇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意义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三地一中心”建设目标,加快打造戴村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切实推动戴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戴村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二)制定目的

为戴村镇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依据

根据萧山区2025年出台的《关于“抢先机、开新局、拼经济”全力奋战“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意见》及戴村镇实际情况。

二、起草说明

在上述政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征求稿)》,并先后通过走访、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经过初审机构镇经发办和复审机构镇党政办的公平竞争审查,以及镇法律顾问、司法所的合法性审查,认为《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议通过后公布。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企业梯度培育。1.分层补助。十强企业每家补助10万,百强企业可叠加5万;新锐企业每家补助5万。2.专精特新体系。按照国家级、省级重点、省级分别补助10万、8万、5万,单项冠军/隐形冠军、首台套企业分别补助8万。  

(二)增量提质驱动。1.实施增长阶梯补助。工业增加值每增100万补助0.5万(封顶20万);服务业分行业按营收增量(500万/200万/3000万)补助1万(均封顶10万);出口额每增500万不足0.5万(封顶10万)。2.转型升级支持。技改超500万部分,每100万补助0.5万(封顶10万),新升规企业一次性5万。  

(三)创新能级提升。1.载体建设。打造博士后工作站给予8万补助。2.研发激励。科技攻关项目按照国家级6万、省级4万、市级2万给予补助。发明专利给予1万/件(封顶10万)。  

(四)人才与载体联动。1.技能人才。新增高级工给予2000元/人补助。2.高层次人才。A-E类人才→0.5万-4万/人。3.空间盘活。引育新规上企业给予业主企业补助5万/家。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1.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纳税营业的企业;

2.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因偷税被立案查处、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意见;

3.“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以最近一次公布的情况为准,为C类企业,不享受除科技、人才外的其他各类优惠补助政策;综合评价结果D类企业,不享受任何优惠奖励政策,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意见自2025年5月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期间参照本政策意见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对同一(同类型)事项,根据扶持资金来源,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实施;

2.中央和省市区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七、关键词解释

1.隐形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某一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其产品、服务很难被模仿和超越的中小型企业。

2.单项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3.首台(套)企业:经过创新,拥有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的企业。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傅珂

联系方式:0571-8223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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