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75/2025-60324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机构 | 戴村镇 | 统一编号 | AXSD99C-2025-0002 |
文 号 | 戴政〔2025〕2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村社、企事业单位:
《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戴村镇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三地一中心”建设目标,加快打造戴村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切实推动戴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戴村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示范引领
1.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按照经济贡献、发展增幅、产业导向等维度,补助各类先进企业。对认定为十强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新锐企业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列入区百强企业的,再增加5万元补助。
2.围绕“专精特新”发展高地建设,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省隐形冠军、单项冠军、首台(套)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补助。
二、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3.鼓励企业稳增长,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每增加100万元补助0.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全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收增加500万元,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零售业企业,营收增加200万元,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批发业企业,营收增加3000万元,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全年出口额同比每增加500万元,补助0.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对入库技改项目,全年超过500万元部分,每增加100万元,给予0.5万元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对新升规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8.对成功打造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的企业,给予8万元资助。
9.对有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4万、2万补助。获发明专利授权企业,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企业招才引资
10.培育新增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补助。
11.培育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当年度认定(不含授权)或招引(社保缴纳满一年)为A-E类高层次人才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与每人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
12.鼓励发挥存量空间资源作用,对园区或者存量厂房招引或培育新上规工业企业的,经认定后,给予业主每家5万元补助。
五、附则
13.本政策意见享受范围为在本镇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纳税营业的企业,除数据指标外采取企业主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再补助。
14.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因偷税被立案查处、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意见。
15.“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以最近一次公布的情况为准,为C类企业,不享受除科技、人才外的其他各类优惠奖励政策;综合评价结果D类企业,不享受任何优惠奖励政策,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
16.对同一(同类型)事项,根据扶持资金来源,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实施。
17.本政策意见自2025年5月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期间参照本政策意见执行。中央和省市区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18.如有不明事项,以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人民政府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