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76/2025-60064 成文日期 2025-04-01
发布机构 临浦镇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临浦镇人才公寓租赁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01 11: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临浦镇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的意义

出台《临浦镇人才公寓租赁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是为了进一步集聚和培养各类人才,加快推进人才强镇建设,优化临浦镇创新创业生态,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

(二)制定目的

1.明确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2.推进人才强镇建设,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住房保障。

(三)主要依据

《萧山区人才租赁房分配管理办法》(萧人社〔2019〕85号)

二、起草说明

在上述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临浦镇人才公寓租赁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并先后通过走访、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临浦镇人才公寓租赁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经过镇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认为《临浦镇人才公寓租赁房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三、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申请人用人单位工商(民政)注册、税务登记在萧山区临浦镇。二是申请人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个月(含)以上或个人所得税3个月(含)以上。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镇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三是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四是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萧山区无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交付前视作无房,以浙里办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为准)。

(二)租金标准。租金由产权单位评估确定,每三年评估一次,租金价格不包含租客应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共能耗、停车服务、水电燃气费、宽带、产权单位(运营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等费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享受评估租金70%的优惠租金,如申请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的,按照评估租金的90%优惠执行。

(三)租住申请与审核。按照提出申请、资格初审和资格复核流程开展。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由所在企业向临浦镇工作专班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四)办理入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临浦镇提供申请人员信息及所租房源给产权单位,后由产权单位通知企业交房。申请人在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在两周内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入住资格。租户租赁资格由审核单位一年一审,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结束后续签、变更、解除等事宜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租赁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符合条件且确有需要的可延长租赁期,但同一承租人总承租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年。

四、适用对象、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满足前文申请人基本条件。

实施时间从2025年5月1日起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在两周内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入住资格。

六、关键词解释

评估租金: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即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陆海峰(临浦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联系电话:0571-8247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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