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5-59338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为高标准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加快打造“青年向往之城”,吸引更多优秀青年集聚萧山创新创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了《萧山区关于打造‘青年向往之城’的若干意见(试行)》”(萧委改〔2024〕4号),明确提出了实施“青年百万创业金”计划,对创业成效好、带动就业多的青年创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在此背景下我们着手准备《扶持办法》。
二、起草过程
依据区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青年创新创业实际,我们起草了《萧山区青年创业领军项目扶持办法(草案)》,即“青年百万创业金”计划。
《草案》征求了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投促局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采纳了区委人才办和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同时于1月24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并于2月12日在区政府网站上作了情况反馈,同步也开展了合法性审查。目前《草案》经过修改,已经形成了《萧山区青年创业领军项目扶持办法(审议稿)》。
三、适用对象和实施时间
适用范围:符合萧山区新兴产业导向的青年创业企业,其中企业创始团队核心成员即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实施时间:本意见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四、政策内容
《扶持办法(审议稿)》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加一个附则:
1.资格条件,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项目企业应符合萧山区新兴产业导向,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
二是企业连续6个月带动就业(缴纳社保)不少于50人,其中40周岁及以下青年占比不低于70%。
三是企业在萧注册三年内,上年度或当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四是企业创始团队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持有股份不低于30%,且在所在企业缴纳社保。
2.选拔程序,分为三个流程:
一是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组织评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考察和组织评审。
三是公示和公布。区人力社保部门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发文公布。
3.资金资助,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首次资金资助。根据资格条件审核无误后,一次性拨付企业50万元。
二是二次资金资助。资金拨付一年后对项目申报时的资格条件、资金使用和发展情况等方面开展审核和审计,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再给予资助50万元。
4.“附则”内容,明确了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青年创业领军项目与区顶尖人才项目、区创新创业团体“5213”项目、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发展再扶持等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二是明确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在核心成员年龄或持股等方面予以破格,同时明确了区内成熟企业控股或参股企业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是明确了执行时间和解释单位。
五、关键词解释
青年创业是指我区引进的年轻人,特别是青年人才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通过创办企业或进行创新活动来实现自我价值和追求经济成功的过程。青年创业不仅是个人的职业发展选择,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力量。
领军项目是指在萧山区新兴产业领域内具有引领作用的创业项目,创业成效好、带动就业多的青年创业企业,通常由经验丰富的领导者主导,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这些创业项目不仅是实现重要目标的关键所在,还能够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并产生积极影响。
扶持办法是指我区为了引进青年创业者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提供的政策性资金支持。这种政府扶持具有定向性、政策性和引导性等特点,旨在实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为围绕“青年聚力”关键,高标准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吸引更多优秀青年集聚萧山、扎根萧山、发展萧山,我区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如“青春十条”和十大行动计划,旨在打造一个充满活力、机会和梦想的“青年向往之城”。
为了打造“青年向往之城”,2024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了《萧山区关于打造‘青年向往之城’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了“青年百万创业金”计划,即“萧山区青年创业领军项目扶持办法”,故这是一个新出台的扶持办法。办法也明确了与我区顶尖人才项目、区创新创业团体“5213”项目、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发展再扶持等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七、注意事项
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将适时对此办法进行调整。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区留创中心主任 陈兴泉
联系电话:0571-8235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