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1/2025-59336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AXSD13-2025-0002
文 号 萧人社〔2025〕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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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青年创业领军项目扶持办法

发布日期:2025-02-28 09: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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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标准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加快打造“青年向往之城”,吸引更多优秀青年集聚萧山创新创业,根据《萧山区关于打造“青年向往之城”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青年创业领军项目(“青年百万创业金”计划)制定扶持办法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项目企业应符合萧山区新兴产业导向,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

2.企业连续6个月带动就业(缴纳社保)不少于50人,其中40周岁及以下青年占比不低于70%。

3.企业在萧注册三年内,上年度或当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4.企业创始团队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持有股份不低于30%,且在所在企业缴纳社保。

二、选拔程序

1.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组织评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考察和组织评审。

3.公示和公布。区人力社保部门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发文公布。

三、资金资助

1.首次资金资助。根据资格条件审核无误后,一次性拨付企业50万元。

2.二次资金资助。资金拨付一年后对项目基本条件、资金使用和发展情况等方面开展审核和审计,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再给予资助50万元。

四、附则

1.萧山区青年创业领军项目与区顶尖人才项目、区创新创业团体“5213”项目、区大学生创业项目发展再扶持等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2.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在核心成员年龄或持股等方面予以破格,区内成熟企业控股或参股企业不列入资助范围。

3.本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萧山区青年创业领军项目扶持办法.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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