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社区资金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加强社区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09〕396号)、《关于印发加强萧山区城市社区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萧社发〔2025〕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旧版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制定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文件包括财务管理的模式,财务预决算管理,银行账户、现金和票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财务审批流程,财务结报与档案管理以及社区经费管理八个方面内容。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会计核算监督,保障社区各项资金有效落实。
第一章为财务管理的模式 规定社区财务“居财街管、账款分管、分级审核”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为财务预决算管理 规定社区预算编制和决算编制有关规定
第三章为银行账户、现金和票据管理 规定了社区银行账户、现金开支保管、票据报销、收款收据领用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章为资产管理 规定社区资产构建、使用、处置工作流程
第五章为财务监督管理 规定居务公开和审计等方面内容
第六章为财务审批流程 规定社区各类经费开支标准和审批流程
第七章为财务结报与档案管理 规定社区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八章为社区经费管理 规定社区经费按季预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三、适用对象、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新街街道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时间: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注意事项
1.严禁出借社区集体资金,严禁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2.社区开支审批、审核由街道、居委会按审批权限分级负责,超限额资金需先审批后使用、内容、金额等严格按审批范围执行。
3.按照“非必要不使用现金”的原则,尽可能压缩现金使用量,现金使用限1000元以下。
五、新旧政策差异
1.第二章新增“社区在制定年度预算时,需按核定后预算填写《社区年度预算计划表》(附件1),并经社区主任签确认后,并报街道相关办公室备案。”
2.第三章第二条中明确了社区现金开支限额为1000元以下。
3.第三章第五条新增“如会议费、培训费、活动项目支出或建设项目等支出,需附上有关通知、活动方案或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等。”
4.原第六章重大财务事项管理修改为财务审批流程,对社区各类经费开支标准和审批流程做了更详细的说明。
5.新增了第七章财务结报与档案管理,明确了社区财务档案的管理流程。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党政办工作人员 王鼎文
联系方式:0571-8965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