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83/2025-79265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
发布机构 | 新街街道 | 统一编号 | AXSD99S-2025-0002 |
文 号 | 新街发〔2025〕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城市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规范社区资金使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现将《新街街道城市社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9日
新街街道城市社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监督,保障社区各项资金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财务管理的模式
城市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居财街管、账款分管、分级审核”的管理模式,即社区居委会财务统一由街道管理,社区居委会只设出纳一岗,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社区主任不得兼任出纳,社区出纳除人事原因(提拔为社区主任或调离本社区的)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开支审批、审核由街道、居委会按审批权限分级负责。
二、财务预决算管理
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做好年度财务的收支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按照“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社区在制定年度预算时,需按核定后预算填写《社区年度预算计划表》(附件1),并经社区主任签字确认后,报街道相关办公室备案。年终要根据全年收支情况,做好决算编制和对账工作,并及时进行公布。
三、银行账户、现金和票据管理
1、根据统一银行账户要求,各城市社区只设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不包括工会、党费和其他临时账户),开立(变更)银行账户需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审批及备案。
2、支票、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实行分开保管制度。街道会计管账不管钱,社区出纳只管现金、支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由社区财务负责人保管。社区出纳应准确核算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禁止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现,不准未批先支。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2000元。按照“非必要不使用现金”的原则,尽可能压缩现金使用量,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社区日常办公费用、慰问金等确实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由社区经办人提交《社区现金使用审批单》(附件5),证明人签字,经社区主任审核同意后可以现金支付。社区出纳应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4、严禁出借社区集体资金。严禁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严禁私设“小金库”、转移收入、搞账外账、公款私存、出租或转借银行账户等。
5、严格票据报销管理。报销支出的票据,必须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发票,必须是经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发票,不得以收款收据替代。社区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票据由社区主任审批。支出票据上必须写明使用部门、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单价、总金额及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如是汇总票据,须在票据后附购货清单,方可报销入账);如是发放用于发放个人慰问品及务工工资等的,除购货清单外,还须另附本人签收的清单,方可报销入账;如慰问费、工资等通过银行代发的,需附自制清单和银行盖章的代发明细清单,方可报销入账;如会议费、培训费、活动项目支出或建设项目等支出,需附上有关通知、活动方案或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等。严格实行社区零招待费制度;严禁公款购买礼金、礼卡、纪念品或巧立名目转移经费开支渠道。
6、收款票据管理。社区所需收款票据,由社区出纳向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并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做到连本连号使用,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社区收入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全额入账。禁止使用其他收款收据,禁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代开收款收据。
四、资产管理
1、社区资产统一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建立明细账核算,由社区出纳建立相应的资产台账和低值易耗品领用本,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2、社区资产的购建、租赁、买卖、报损须经社区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并报经街道批准,方可实施。社区资产购建、出租或买卖,应按区级及街道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签订好书面租赁或买卖合同后,由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治理服务中心鉴证并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3、社区资产的购建,如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操办;如属规定限额内的单项工程类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类项目、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类工程服务类项目),应公开进行招投标。工程类项目不得拆分或肢解发包。
五、财务监督管理
1、按居务公开的要求,定期上墙公开本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居民代表和居民群众的监督。
2、社区财务收支情况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或由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审计,对社区主要干部实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财务公开中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六、财务审批流程
1、社区单项开支在6000元(含)以下的基本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社区经办人提交《社区经费支出事项报销审批表》(附件3) 由社区主任审批后方可列支(附件3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即可)。
2、社区单项开支6000元以上的基本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由社区经办人提交《社区经费支出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2)、社区两委会议纪要,经社区主任、街道联社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内容、金额等严格按申请表范围执行。事后由社区经办人提交报销审批表(附件3)、社区两委会议纪要、发票、合同等相关附件,经社区主任、街道联社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审批表中职能科室负责人无需签字)。
3、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根据是否需要上街道班子会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需要上街道班子会议。需由街道业务职能科室立项,各社区根据街道班子会议纪要实施相关工作。由社区经办人提交报销审批表(附件3)、街道班子会议纪要、社区两委会议纪要、发票、合同等相关附件,经社区主任审批后,由街道业务职能科室统一收缴,经街道业务职能科室、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
(2)无需上街道班子会议。需由街道业务职能科室立项,由街道业务职能科室经办人提交《社区专项经费申请表》(附件4),经街道业务职能科室、街道相关分管领导、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工作进行拨款。事后由社区经办人提交报销审批表(附件3)、社区两委会议纪要、发票、合同等相关附件,经社区主任审批后,由街道业务职能科室统一收缴,经街道业务职能科室、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
4、社区采购事项,需区分不同类型分别实施。工程类管理合同应按区级及镇街街道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进入相应平台公开交易。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财务决算,严格执行街道各镇街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制度。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参照区级及街道镇街相关要求执行。
5、如有其他重大经济活动,须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并报街道相关办公室备案。
七、财务结报与档案管理
1、社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社区财务收支凭证实行按月结报,每月月底为财务截止日。
2、次年三月底前,党政综合办公室须完成社区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整理并移交至社区。
3、社区应建立社区财务档案室,社区所有财务资料由社区归档保存,并配备一居一柜的档案柜及其他防护设施,以确保社区财务档案的规范有序、安全完整。
4、社区财务档案的保管、查阅和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社区经费管理
1、社区预算编制后,上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核定,经街道主任审批后备案。按季进行预拨。
2、上级相关部门拨予社区的专项资金,各社区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九、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1月10 日起施行,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原《新街街道城市社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街发〔202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社区年度预算计划表
2.社区经费支出事项申请审批表
3.社区经费支出事项报销审批表
4.社区专项经费申请表
5.社区现金使用审批单
附件 1
社区年度预算计划表
预算单位名称:
用 款 年 度: 年度单位:元
资金类别 | 内容 | 金额 | 备注 |
公用经费 | |||
小计 | |||
专项经费 | |||
小计 | |||
建设经费 | |||
小计 | |||
其他 | |||
小计 | |||
总计 | |||
社区居民 委员会主任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党政综合办公室、镇街社区管理负责科室、社区各一份。
附件 2
社区经费支出事项申请审批表
申请社区 | 预计金额 | ||
事 项 | |||
支出内容( 需具体写明标准、数量等测算依据): 签字: 年 月 日 | |||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相关分管(联社)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基本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申请金额超过6000元时,须经街道联社领导同意。
2. 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申请需经街道业务职能科室、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附件3
社区经费支出事项报销审批表
申请社区 | 预计金额 | ||
事 项 | |||
事项内容与事前审批的差异: 签字: 年 月 日 | |||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相关分管(联社)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基本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报销金额超过6000元时,须经街道联社领导同意。
2.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报销需经街道业务职能科室、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附件4
社区专项经费申请表
申请部门: 填报 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名称 | 项 目预算 | ||
项目情况说明及 所涉及社区项目 金额明细 | ( 可 另 附 件 ) 职能科室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相关职能科室 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相关分管领导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主要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该表一式两份,申请提交职能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各一份。
附件5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张数:
社区名称 | |||
现金支付费用项 目 | |||
现金支付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 | |
情况说明 | 请打√选择以下各事项或注明特殊情况: | ||
□ 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 |||
□ 确需用现金发放的临时人员支出、劳务费 | |||
□ 在个别不具备刷卡条件下用现金支付的支出 | |||
□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 | |||
经办人员 (申请人) | 年 月 日 | 证明人 | 年 月 日 |
社区居民 委员会主任 | 年 月 日 | ||
出 纳 | 年 月 日 | 支票号(如有) | |
现金(现金支票) 领取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备注 (如现金、转账) |
备注:仅限于1000元以下现金支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