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9/2025-00146 成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体育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萧山区高层次文化人才项目扶持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1-08 10: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萧山文旅体事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以“高、精、尖、缺”项目入手,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有号召力、有创新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团队,打造和建设一批高品质、高竞争力、高带动性的文旅体品牌及产业项目,推动萧山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起草依据主要为《浙江省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

二、起草说明

《实施意见》由区文广旅体局牵头起草,并会同区委人才办、区委宣传部(区文创发展中心)、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政策进行多次优化。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规定,已完成向相关部门及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萧山区高层次文化人才项目扶持实施意见(试行)》。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为扶持对象和申报范围、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实施保障、附则五个部分,对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业创新项目进行扶持。

(一)扶持对象和申报范围

萧山区高层次文化人才项目分为“逐潮”项目和“领潮”项目。“逐潮”项目,是指1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文化人才作为团队主要负责人,且团队中相关专业人才不少于3名,在我区开展的相关项目;“领潮”项目,是指由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担任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的,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落地在萧山且对萧山文化品牌打造、产业发展起到较大影响力的项目。

申报范围为文化传播交流研究项目及其团队、非遗传承项目及其团队、文艺项目及其团队、体育项目及其团队、旅游项目及其团队。

(二)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逐潮”项目,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领潮”项目,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三)组织实施

萧山区高层次文化人才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项目申报和初定、综合评审、项目确定、实施管理四个环节。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实施意见》适用对象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业创新项目。

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31日起实施,2024年7月1日后启动的项目参照本意见实施,项目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五、注意事项

《实施意见》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区现行政策及新出台政策有与本意见同等、相应的补助措施,按照从新、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六、关键词解释

高层次文化人才: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杭州市E类及以上(或相当于E类及以上)人才。

七、新旧政策差异

(一)优化政策扶持对象和申报范围。一是政策扶持对象中,由原高层次文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优化为“逐潮”项目和“领潮”项目;二是政策扶持范围中,将体育类项目从“游泳”、“网球”类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全部体育类项目;新增“旅游项目及其团队”;项目领衔的高层次人才类别由杭州市D类及以上人才调整为杭州市E类及以上(或相当于E类及以上)人才。

(二)调整项目扶持资金。将项目扶持资金从原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三个类别,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逐潮”项目,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领潮”项目,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三)完善评审标准及资金管理。根据操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和流程,并根据打造“青年向往之城”的要求,对青年高层次文化人才给予加分,同时严格做好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朱赟

联系电话:0571-8386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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