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5-58873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统一编号 | AXSD13-2025-0001 |
文 号 | 萧人社〔2025〕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精神及《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新时代“杭城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24〕113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打造具有萧山辨识度的“新萧匠”高技能人才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区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目标,不断培育和壮大一支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劳动者队伍,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区域范例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底,技能人才引进、培育、评价、使用、激励、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技能培育矩阵、技能创富机制、技能生态体系充分构建,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匹配;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45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6.5万人以上;劳动者技能潜力充分释放,技能价值充分体现,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不断涌现,重视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拥有技能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全域技能型社会基本成型。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础保障,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建设
1.加强职业(技工)院校建设。聚焦“2+3+X”先进制造业、“4+4”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统筹布局职业(技工)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省一流技师学院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落实职业(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探索改革技工院校教师激励模式,鼓励教师参与一体化教学等进修培训并给予师资培训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备案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
2.完善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加强培训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准入、监管、退出机制,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特色鲜明、质量效果好的品牌化培训机构。鼓励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直接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按每人800元、1000元、1500元给予资助。
3.落实院校学生高技能人才资助。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我区范围内技工院校、中职院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2000元资助。
(二)整合社会资源,优化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4.优化技师工作室建设。鼓励区内用人单位建立技师工作室,对认定的区级技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助。加强对技师工作室的管理和考核,对当年考核评估合格的技师工作室,给予3万元运行经费补助。
5.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鼓励区内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承担全区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对区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最高3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提供公益性实训服务的基地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实训资助。鼓励各村、社区与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合作,建立职业技能公共服务场所,被认定为区级乡村(社区)技能实训基地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建设补助。
(三)发挥企业作用,激活技能人才自主培育
6.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持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工学交替方式面向实习学生、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7.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每年自主认定技能人才满50人次的,给予3万元奖励,之后再自主认定的,按500元/人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该项奖励累计不超过5万元。开展星级评估,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期满评估为五星、四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
8.支持企业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提高企业高技能人才占比,积极打造技能型企业。企业直接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按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给予资助。
(四)实行分类扶持,鼓励劳动者技能提升
9.切实加强高技能劳动者培育。实行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清单式、标准差异化、申领规范化管理,鼓励区内劳动者、学生参与技能提升,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我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10.加大数字高技能人才培育。深化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优质企业、培训机构等开展数字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职工参与数字职业技能提升,对新获得数字职业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给予一次性1000元资助。
(五)加大人才激励,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
11.开展工匠标兵培养项目。积极做好新时代浙江工匠、高技能领军(青年)人才遴选与推荐工作,对入选人员按规定给予资助。开展区首席技师(萧然青年技师)培养选树工作,三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津贴。
12.培育职业技能竞赛拔尖选手。对由我区选派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全国、省、市技术能手的个人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3000元奖励。每年举办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并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选手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其中获得前3名的选手,可认定为“萧山区技术能手”。鼓励行业协会(学会)、企业广泛开展技术比武活动,给予每个比武项目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
(六)强化激励保障,完善技能人才服务体系
13.推进职业资格融通发展。指导企业结合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和对技能人才“个性化”的实际需求,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建立技术技能人才H 型职业发展通道,横向融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职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评审。
14.健全技能激励措施。贯彻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和毕业生同等享受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推动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等级津贴制度。鼓励优秀技能人才参与“金蓝领”培训等专题培训。
15.加大技能人才服务力度。做优“萧山名匠领航团”,选树更多技师工作室领衔人、首席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成为领航团成员,围绕推动技术研修和攻关创新,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大师学习交流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对参加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社会服务活动的领航团成员,给予每人每次1000元的专项服务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统筹领导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二)推进数字赋能。完善全区技能人才数据库,推进企业用工精准摸排和技能人才多维画像,数字化赋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化+信用化”监管,升级“萧山区人社补贴精密智控系统”,确保职业培训、补贴发放、人才评价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载体和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弘扬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成绩,推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争做优秀技能人才的良好风尚,营造重视劳动、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持续提升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
本办法所涉及政策资金,除职业培训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列支外,其余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深化“新萧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萧人社(2025)3号.pdf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