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4-81366 成文日期 2024-09-0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规范性文件《杭州市萧山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意见(2022年版)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16: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发布《杭州市萧山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意见(2022年版)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书面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春虎

联系电话:0571-83897552

联系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潘右路988号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意见(2022年版)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意见(2022年版)》补充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区“标准地” 改革,提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服务业,积极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现对《杭州市萧山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意见(2022年版)》(萧政办发〔2022〕25号)进行补充修订,完善部分农产品加工工业用地标准。

一、补充内容及标准

对畜牧屠宰、粮油加工等用地和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以上老字号农产品加工工业用地,不设置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对酱腌菜、甲鱼、白对虾、水果、茶叶等萧山本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净菜加工项目工业用地,设置10万元/亩的亩均税收下限,其余指标不变。

二、适用范围

自《杭州市萧山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意见(2022年版)》实施之后的上述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

附件:萧山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补充指导性指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日

附件

萧山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补充指导性指标

行业代码

行业名称

具体类别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容积率

0514

农产品初加工

净菜加工

≥420

≥10

≥3

≥320

≥0.9

≥1.5

非遗农产品加工

0

0

0

0

0

≥1.5

老字号农产品加工

0

0

0

0

0

≥1.5

1311

稻谷加工

0

0

0

0

0

≥1.5

1312

小麦加工

0

0

0

0

0

≥1.5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0

0

0

0

0

≥1.5

136

水产品加工

甲鱼、白对虾加工

≥420

≥10

≥3

≥320

≥0.9

≥1.5

1351

牲畜屠宰

0

0

0

0

0

≥1.5

1352

禽类屠宰

0

0

0

0

0

≥1.5

1371

蔬菜加工

酱腌菜加工

≥420

≥10

≥3

≥320

≥0.9

≥1.5

1373

水果和坚果加工

水果加工

≥420

≥10

≥3

≥320

≥0.9

≥1.5

153

精制茶加工

≥420

≥10

≥3

≥320

≥0.9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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