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4-78458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杭萧政复〔2024〕79号
马辉:
你不服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消费投诉不予立案决定,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办理后作出了杭萧政复〔2024〕7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已先后两次向你提供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行邮寄送达,邮局未能妥投。本机关亦多次拨打你提供的联系电话,均未接通。由于你未向本机关提供新的有效联系方式,本机关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杭萧政复〔2024〕7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窗口(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837号1楼行政复议窗口)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若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2899602。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