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复字〔2019〕281号
杭州欣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办理后作出了杭萧复字〔2019〕28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分别向你公司提供的联系地址以及你公司的注册地址进行邮寄送达,邮局均未能妥投。本机关亦多次拨打你公司提供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由于你公司未向本机关提供新的有效联系方式,本机关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杭萧复字〔2019〕28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窗口(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22号窗口)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若你公司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或者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2899602。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