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4-83759 成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31 09: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一、依据和目的

为保障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由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为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决定144件继续有效,8件拟修改,40件予以废止,13件宣布失效。其中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因部分内容不符合当前发展情况或已出台新文件替代等原因,不宜继续执行,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施行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王子锦

联系电话:0571-8961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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