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96/2024-83427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发布机构 | 北干街道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萧山区高质量发展暨“百千万”工程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高能级平台,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打造北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关于推动北干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实施意见》。
二、起草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北干街道实际,起草《关于推动北干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实施意见》,并先后通过走访、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平台等意见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0条反馈意见。逐步形成了目前的《关于推动北干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实施意见》。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政策文件共包括2部分内容:
1、对商务楼宇、园区的招商团队的奖励:旨在激励辖区内商务楼宇、园区的招商团队,优化楼宇园区营商环境。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给予商务楼宇、园区的招商团队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进档补助差额)。
2、对街道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的奖励:旨在激励和表彰这些企业为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改善所做出的积极贡献,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2万元补助。
标准:补助依据以企业报表、主动申报补助与上级文件规定、区级有关部门提供依据相结合的办法,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办会同财办根据考评细则逐项考评,提出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审定批准后兑现。同一或同类型项目在同一年度按择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补助。所有政策都可以与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同时享受。另有政策约定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政策。凡享受本意见补助的企业保证申报内容和提供资料真实性,无条件接受、配合街道办事处对款项申报、拨付、适用的审计,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骗取情形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回已获得的相关款项。
四、适用对象
北干街道范围内的商务楼宇、园区、企业。
五、注意事项
本意见自2025年1月6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本意见第1点、第2点补助条件的单位,可适用本意见相关规定。
六、关键词解释
商务楼宇、园区,是指商务商业楼、城市综合体、科研楼(含科技孵化器)、经批准的工业厂房、园区等建筑(商务楼宇、园区,不包括行政及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专业市场、医院、学校等建筑)。
七、新旧政策差异
无。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北干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经济发展服务办副主任俞阳斌
联系方式:0571-8281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