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96/2024-83365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发布机构 | 北干街道 | 统一编号 | AXSD99N-2024-0001 |
文 号 | 北干办〔2024〕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萧山区高质量发展暨“百千万”工程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高能级平台,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打造北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根据《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1.对北干街道范围内商务楼宇、园区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给予商务楼宇、园区的招商团队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进档补助差额)。
2.对北干街道范围内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按照综合实力、行业名次等维度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2万元补助。
上述补助政策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报,街道经济发展服务办审核并提出方案,报经办事处同意后兑现。凡享受本意见补助的企业保证申报内容和提供资料真实性,无条件接受、配合街道办事处对款项申报、拨付、适用的审计,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骗取情形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回已获得的相关款项。
本意见自2025年1月6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本意见第1点、第2点补助条件的单位,可适用本意见相关规定。本意见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北干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