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我局对截至2023年6月1日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
二、主要内容
我局共清理出我局有效的规范性文10件,我局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我局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清理文件 | 数量 |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徐鑫
联系方式:0571-8275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