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0/2023-73221 成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统一编号 AXSD12-2023-0002
文 号 萧财法〔2023〕3号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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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萧山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4 16: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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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平台,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截至2023年6月1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研究决定,共清理文件10件,其中继续有效8件,拟废止1件,已废止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4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萧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印发《2023年度萧山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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