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3-72940 成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SD01-2023-0008
文 号 萧政办发〔2023〕8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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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5 14: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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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杭州市萧山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长效管理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有效遏止和严厉打击新增违法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 打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省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3〕2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202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萧山区工作实际,建立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按照“坚决遏制新增、限期消化存量”的总体要求,持续完善“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新格局,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疏堵结合,缓解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矛盾,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压实属地责任。全面压实镇村两级耕地保护责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镇街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土地巡查机制,并将防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行政村(社区)、到人(田长、巡查员)、到地块,实现网格化管理,力争耕地保护和违法占用耕地“零发生”、“零新增”。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镇街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协同指挥作用,加强与规划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民政、生态环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托“红领通”、“一网统管”,整合调配使用执法力量,逐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合力,实现齐抓共管规范用地新局面。

(三)坚持依法行政。履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划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行政行为码”实施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用地执法行为。

(四)注重源头管控。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管控。强化“3+1”田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切实做到网格化巡查;强化数字化管控,动态调整完善耕地电子围栏和巡查打卡点,进一步提高全区高位探头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实现耕地技防精准高效;加快“萧地智查”场景迭代,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天巡地查”以及区“红领通”、“一网统管”等场景的对接和融合,实现实时共享和升级联动。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用地审批服务。规划资源萧山分局要采取“提前谋划、有效计划、并行筹划”的主动服务模式,加强政策指导。项目选址属地镇街要主动对接发改、经信、投促、规划资源等部门,强化协调沟通,形成项目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系统集成的工作格局,避免未批先建、边报边用等情况。

(二)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要加强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对已批准的项目用地,要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建设许可等批准文件公示制度。除军事等涉密项目外,项目单位在建设施工地要竖立或悬挂公示牌,将用地批准文件、建设许可证等予以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少批多用、改变用途、无理由闲置、未供即用等违法用地行为。

(三)强化土地动态巡查。各镇街要把土地执法巡查职责纳入属地镇街综合执法范畴,结合高位铁塔探头,科学编制巡查计划和巡查路线,落实巡查人员,记录巡查成果,确保日常执法巡查职责落到实处。注重经验总结,通过对每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每季度耕地流向调查结果的“溯源分析”,动态调整完善村级田长和耕地保护巡查员的巡查责任网格范围,不断优化巡查路线和重点区域。

(四)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防+技防”工作机制,通过铁塔探头监测发现的疑似违法用地,村级田长和巡查责任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赴现场核实,并上报镇街责任部门,由镇街组织执法人员核实问题;镇街日常巡查发现的,应在2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并制定整改措施。各镇街应落实台账记录人员,对上述行为跟踪记录,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执法闭环。规划资源部门要协助镇街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服务、指导镇街充分利用核实判定问题图斑“窗口期”,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降低初始违法占耕比例。

(五)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一网统管”系统信息共享与综合执法协同指挥作用,对核查确认的新增违法用地,属地镇街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加快整改;对需要落实行政处罚的,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镇街根据综合执法相关规定开展查处工作;对需要追责问责的,视情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划资源萧山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指导责任,积极协助镇街落实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工作。

四、职责分工

建立萧山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清存控新办),负责全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工作,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清存控新办要求抓好落实。

1.规划资源萧山分局:负责统筹全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及协调工作,加强项目用地服务指导,做好镇街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协助镇街做好违法用地整改方案,加大对镇街平台的督查考核,确保拆除复耕到位、加快用地手续办理。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国有土地上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处置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协调作用,对镇街整改过程中遇到困难,协助镇街统筹部门力量,探索跨部门联合整治。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林业、水利领域行政执法划转事项及宅基地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做好耕地破坏程度鉴定以及复耕地块验收指导工作;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机耕路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指导工作,严防新增违法用地。

4.各镇街、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职责范围对辖区内违法用地清存控新整治工作负总责,明确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查处、整改等工作。

5.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协同做好违法用地处置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结合耕地保护田长制,形成区、镇街、村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街、平台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纵横联动的工作网络,对辖区的卫片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辖区内耕地行为易发、高发区域、领域和主体等,总结规律,形成问题清单,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在违法用地防控措施上要动真格、出实招,实现精准高效管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主动对接镇街,助力违法用地清存控新,切实做到上下贯通、协同发力。

(二)强化考核激励。严格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 打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省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3〕2号)要求,将违法用地清存控新工作纳入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红、黄、绿”三色晾晒通报,对排名靠前的镇街、平台,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上给予倾斜,优先考虑;对未实现违法用地清存控新目标的镇街、平台,在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上实行“一票否决”。对违法占用耕地达5亩及以上的镇街、平台,从土地征收、审批、供应和批后监管等环节多方面进行制约,并实行分级约谈,约谈后整改进展滞缓的或新增问题持续上升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三)强化政策宣传。加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干部有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学习,强化切实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执法监管能力。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宣传、政策宣讲、咨询服务等方式,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通过以案说法、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等方式,提高社会警醒度。

本机制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间,若遇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萧政办发〔2023〕81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违法用地清存控新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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