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84/2023-71296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发布机构 | 衙前镇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征求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意见及开展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2023年4月底前由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起草说明
在上述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党政综合办公室起草了《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先后通过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各村社、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中心)等的意见建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0条反馈意见。经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依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经审查,《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议。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衙前镇人民政府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结果,其中:3件继续有效,1件予以废止。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衙前镇村级集体旧厂房有机更新的实施意见(试行)》(衙政【2020】11号)、《衙前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衙政【2021】6号)、《衙前镇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衙政【2021】7号);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衙前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衙政【2019】11号)。
五、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本次清理结果适用于衙前镇人民政府辖区范围内相关行政管理行为。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周益峰
联系方式:0571—82768002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