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84/2023-71295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发布机构 | 衙前镇 | 统一编号 | AXSD99I—2023—0002 |
文 号 | 衙政〔2023〕12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室(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镇对2023年4月底前由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3件继续有效,1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7月3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衙前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衙前镇村级集体旧厂房有机更新的实施意见(试行) | 衙政(2020)11号 |
2 | 衙前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 衙政(2021)6号 |
3 | 衙前镇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 | 衙政(2021)7号 |
附件2
衙前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衙前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衙政(2019)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