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2-61511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统一编号 | AXSD13-2022-0001 |
文 号 | 萧人社〔2022〕4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近期,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将《关于印发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萧社险[1998]21号)等4个文件废止,《关于做好萧山区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社会保险扶持相关工作的通知》(萧人社[2014]99号)等2个文件宣布失效。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