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区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以萧山区人力社保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依据
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予以废止;
2.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消失,实际上已经不再实施的,宣布废止。
(三)清理程序
1. 制定清理方案,通知各责任科室(单位)报送清理意见;
2. 审核、汇总清理意见,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
3. 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各科室(单位)征求意见,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 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意见建议,将征求意见结果向社会公开;
5. 局法制科合法性审查;
6. 清理结果审议稿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三、清理结果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备注 |
1 | 萧社险[1998]21号 | 关于印发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废止 | 被新文件替代 |
2 | 萧人社[2014]99号 | 关于做好萧山区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社会保险扶持相关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已过适用期 |
3 | 萧人社[2016]142号 |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 废止 | 被新文件替代 |
4 | 萧人社〔2018〕33号、萧财行〔2018〕145号 | 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大学生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 废止 | 被新文件替代 |
5 | 萧人社[2018]123号 | 杭州市萧山区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 废止 | 被新文件替代 |
6 | 萧人社[2019]101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细则 | 宣布失效 | 已过适用期 |
四、解读机构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琴芳 0571-8262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