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7/2022-59635 成文日期 2022-05-13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关于明确2022年-2024年萧山区订单粮食收购事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13 15: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现就《关于明确2022年-2024年萧山区订单粮食收购事宜的通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我区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收购和订单政策阳光、透明、公开、公平,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及浙江省出台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制定了《关于明确2022年-2024年萧山区订单粮食收购事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具体可以概括为:明确最低收购保护价格政策、订单粮食奖励补贴及发放预购定金标准。

落实最低收购保护价格。实行“订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我区订单红小麦(三等,下同)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按省定标准执行。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实施订单粮食奖励补贴。具体标准为每50公斤三等及以上且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红小麦、早籼稻谷、晚稻谷(含中晚籼稻谷和粳稻谷)分别奖励30元、33元和31元(以上均包含原价外加价、完成奖励、运费补贴和烘干补贴等);四、五等及卫生指标不达标的订单粮食给予每50公斤20元的补贴(早稻等订单品种上级有要求的,以上级政策为准)。发放预购定金。标准为每5000公斤“订单粮食”发放预购定金6000元,以此类推。

三、文件施行日期说明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如遇上级政策变化,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解读人:王艳萍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71-82205073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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