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2-66557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AXSD01-2022-0010 |
文 号 | 萧政办发〔2022〕50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区对2021年12月以前由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同意,决定161件继续有效,14件拟修改,52件予以废止,12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拟修改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萧政办发〔2022〕50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