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1-55706 成文日期 2021-12-1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18 11: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一、 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等

目前我区并没有制定专门针对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文件依据为2020年出台的《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0]5号),该文件主要明确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职责和重大事项管理,未对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从投资体系建设,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及风险管控方面具体规定。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引导和规范我区国有企业投资活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我局主要根据《浙江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浙国资发[2017]3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20]5号)文件,拟制定《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文件中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对象和范围、基本要求、投资监管体系建设、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和其他共八部分。

1、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办法》投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范围。

2、基本要求。《办法》规定了企业投资活动投资原则、监管主体(国资授权机构)及国有企业相应职责。

2、国有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办法》参照《浙江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浙国资发[2017]3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20]5号)有关规定,明确国有企业应建立企业投资管理制度,需要审批的投资事项及审批材料要求。

3、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相关规定流程。《办法》分别从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三个环节对国有企业和国资授权机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

国有企业投资前应当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明确投资决策机制;事中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建立项目阶段评价和过程问责制度,并将投资完成情况报送国资授权机构;事后应当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选择部分项目开展后评价。

国资授权机构事前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备案管理;事中对企业实施中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随机监督检查;事后对企业的投资项目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投资风险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尤其是加强金融投资风险管理,将投资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强化投资前期风险评估和风控方案制定,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防范投资后项目运营、整合风险,做好项目退出的时点与方式安排。国资授权机构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国资运营科

解读人:蔡晓燕

联系方式:0571-82752723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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