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77/2020-41364 | 成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机构 | 浦阳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推进“清廉村社”建设,进一步完善我镇村级工程监管体系,有效提升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操作的便利性和监管的有效性,根据《中共杭州市纪委 杭州市监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级“三小”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市纪发【2019】9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萧政办发【2016】33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82279061;传真82401001。
通讯地址:浦阳镇振浦路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