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8/2020-07315 | 成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 |
2020年3月20日至3月31日,萧山区民政局在萧山区政府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0/3/20/art_1229425089_1650550.html)就《杭州市萧山区医养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区卫健局意见反馈,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如下:
公示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
1 | 第二条补助管理与方式中第2点补助方式:由原“当年服务,次年补助”修改为“对签约的医疗单位进行考核,当年服务考核合格的,次年给予补助”。 | 已采纳 |
2 | 第四条监督管理中第2点:原“根据《萧山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经考核合格的(即基本项得满分),下拨全额补助资金。同时,根据年度考核评分,建立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红黑榜,每年评选优秀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表彰。”修改为“根据《萧山区医养结合工作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经考核合格的(即基本项得满分),给予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即基本项出现扣分情况),取消补助资格。基本项满分,并在加分项取得加分的,给予表彰并列入当年医养结合考核红榜,综合考核评分结果末三位的,列入当年考核黑榜”。 | 已采纳 |
3 | 附件2:原“萧山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调整为“萧山区医养结合工作医疗服务质量内容及评价标准”,“每月到养老服务机构开展2次及以上医疗服务”和“开展特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分值由原“0-5”调整到“0-10”。 | 已采纳 |
4 | 附件3:原“萧山区医养结合开展情况检查表”调整为“萧山区医养结合开展情况调查问卷”。 | 已采纳 |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萧山区民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