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0-07771 成文日期 2020-04-1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AXSD65-2020-0003
文 号 萧农林〔2020〕118号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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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萧山区林道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16: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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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林业经济发展,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林业生产经济效益,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区林道建设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特修订《萧山区林道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


萧山区林道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区林道建设管理工作,加快林道建设步伐,特修订《萧山区林道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符合林道建设规划,并由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的林道,包括骨干林道和镇村林道。

二、基本要求

林道建设要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的原则,切实做好山体和植被的保护,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环境污染,强化森林防火防范工作。林道建设路线要与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避免穿越不良地质等特殊地段;注重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等保护,加强山体、植被保护,开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林道施工生态保护责任书》。

在林道建设过程中,要严格程序,凡涉及林木采伐的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要求及时办理林道占用林地手续,取得《占用林地批准书》。

林道设计和施工应按照《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进行。

三、基本程序

1. 由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2. 由各镇负责管理、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林地流转、林道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3. 各镇(街)负责林道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各镇(街)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有关材料,包括《萧山区林道建设核查表》、竣工验收材料、《林道施工生态保护责任书》、《占用林地批准书》、设计图、招投标材料、施工合同、监理报告、工程结算资料等。

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以后,会同相关部门到实地进行项目核查(见附件)。项目验收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四、主要建设标准

1. 林道路基。要求进行基底处理、填土石压实。沥青路面结构层厚度:20 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 cm厚的中粒式沥青砼(AC-16C)+3 cm厚的细粒式沥青砼(AC-10C)。

镇村林道可采用混凝土路面,要求15 cm以上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 cm以上厚C30混凝土。

2. 路边排水沟。要求用混凝土C25浇筑,净宽40 cm-60 cm,净高45 cm,底板和侧壁20 cm。

3. 圆管涵:直径400 mm-1500 mm水泥混凝土管。

4. 林道外侧应建设波形护栏(防撞墩、防撞柱):波形护栏采用防撞等级为A级的普通型(Gr-A-4E)和加强型(Gr-A-2E)的2波波形护栏,局部地段应采用3波波形护栏(SBGr-SB-2E)。

5. 林道的路面要设标志、标线及自然发光路面标识。急转弯处要设凹凸镜。

6. 骨干林道的两侧根据实际情况需种植彩色林带,树种拟选择无患子+早樱,黄山栾树+晚樱,枫香+早樱,美国红枫+紫薇。胸径6 cm-8 cm,上、下边坡裸露地段应用草籽等进行复绿。镇村林道则根据情况进行种植和复绿。

7. 骨干林道主要出入口要安装监控及限高等安全设施。

五、补助标准

林道建设中林地流转等前期政策处理费用由各镇街承担。工程建设资金通过区级核查(验收)以后,由区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补助标准如下:

(一)骨干林道

区财政按600万元/公里进行补助。

(二)镇村林道

1. 宽4.5米林道:沥青路面补助170万元/公里,混凝土路面补助140万元/公里。宽3米林道:沥青路面补助90万元/公里,混凝土路面补助70万元/公里。宽1.5米林道:混凝土路面补助15万元/公里,塘渣路面补助5万元/公里。

2.因地形复杂需要建设浆砌挡土墙的补助50万/公里;建设防护设施补助20万/公里;建设防火瞭望台补助10万元/个。

区财政根据各镇街林道建设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清。

(三)骨干林道主要出入口安装的监控及限高等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每个出入口的监控及安全设施区财政补助1万元。

(四)骨干林道边坡治理工作,按2019年12月20日区政府印发的《关于骨干林道建设工作相关事宜的专题备忘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林道建设对山区林农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能力起到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将林道建设,尤其是骨干林道建设作为林业生产的基础工程,林农增收的小康工程,林业生态建设的安全工程,林业发展的提升工程,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2. 明确职责,责任到位。在林道建设中,属地镇(街)是实施主体,应切实承担起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抓好林道建设的各项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区政府提出的相关要求积极支持林道建设,以确保林道建设顺利进行。

3. 规范程序,确保质量。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林道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在签订林地流转合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招投标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抓好工程质量关。

4. 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林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政府主导,争取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直接用在骨干林道建设上,对资金不落实造成无法按计划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停拨补助资金并收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16年下发的《萧山区林道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萧林〔2016〕8号、萧财农〔2016〕38号)终止施行。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萧山区林道建设核查表


附件

                                            萧山区林道建设核查表


       镇        村,  林道起止:                        

序号

         

标准分

 镇(街)

  

区核查

1

林道建设长度



2

林道建设宽度



3

路基、路面质量达到建设标准

20



4

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符合建设标准

10



5

坡度较缓,最大纵坡不超过15

10



6

弯道设置合理,最小半径不小于15

10



7

错车道、集散场设置合理,符合要求

10



8

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完善

10



9

保护生态环境、绿化植被恢复较好

15



10

符合工程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

15




     

100



(街)验收意见:

 

 

 

自查人员(签字):        

(街)(盖章):

      

区级核查意见:

 

 

 

核查人员(签字):

主管部门(盖章):

                      


 

 

 萧农林〔2020〕118号 关于印发《萧山区林道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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