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0-07996 成文日期 2020-04-1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萧山区林道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15 16: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 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等

为加快我区林业经济发展,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林业生产经济效益,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区林道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包括适用范围、基本要求、基本程序、主要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六个部分。

其中适用范围部分规定了本办法适用于我区符合林道建设规划,并由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的林道,包括骨干林道和镇村林道。

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林道建设要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的原则,切实做好山体和植被的保护,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环境污染,强化森林防火防范工作。林道建设路线要与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避免穿越不良地质等特殊地段;注重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等保护,加强山体、植被保护,开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林道施工生态保护责任书》。

在林道建设过程中,要严格程序,凡涉及林木采伐的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要求及时办理林道占用林地手续,取得《占用林地批准书》。

林道设计和施工应按照《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进行。

其中基本程序部分规定了林道建设的程序:一是由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二是由各镇负责管理、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林地流转、林道设计、招投标等工作。三是各镇(街)负责林道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各镇(街)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有关材料,包括《萧山区林道建设核查表》、竣工验收材料、《林道施工生态保护责任书》、《占用林地批准书》、设计图、招投标材料、施工合同、监理报告、工程结算资料等。

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以后,会同相关部门到实地进行项目核查(见附件)。项目验收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其中主要建设标准部分规定,1.林道路基。要求进行基底处理、填土石压实。沥青路面结构层厚度:20 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 cm厚的中粒式沥青砼(AC-16C)+3 cm厚的细粒式沥青砼(AC-10C)。镇村林道则可采用混凝土路面,要求15 cm以上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 cm以上厚C30混凝土。2.路边排水沟。要求用混凝土C25浇筑,净宽40 cm-60 cm,净高45 cm,底板和侧壁20 cm。3.圆管涵:直径400 mm-1500 mm水泥混凝土管。4.林道外侧应建设波形护栏(防撞墩、防撞柱):波形护栏采用防撞等级为A级的普通型(Gr-A-4E)和加强型(Gr-A-2E)的2波波形护栏,局部地段应采用3波波形护栏(SBGr-SB-2E)。5.林道的路面要设标志、标线及自然发光路面标识。急转弯处要设凹凸镜。6.骨干林道的两侧根据实际情况需种植彩色林带,树种拟选择无患子+早樱,黄山栾树+晚樱,枫香+早樱,美国红枫+紫薇。胸径6 cm-8 cm,上、下边坡裸露地段应用草籽等进行复绿。镇村林道则根据情况进行种植和复绿。7.骨干林道主要出入口要安装监控及限高等安全设施。

其中补助标准部分规定林道建设中林地流转等前期政策处理费用由各镇街承担。工程建设资金通过区级核查(验收)以后,由区财政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区财政以奖代补分骨干林道和镇村林道,骨干林道:区财政按600万元/公里进行补助。

镇村林道:区财政以奖代补详见下表

宽(米)

路  面

补助金额(万元/公里)

4.5

沥 青

170

混 凝 土

140

3

沥 青

90

混 凝 土

70

1.5

混 凝 土

15

塘 渣

5

镇村林道因地形复杂需要建设浆砌挡土墙的补助50万/公里;建设防护设施补助20万/公里;建设防火瞭望台补助10万元/个。

区财政根据各镇街林道建设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清。

骨干林道主要出入口安装的监控及限高等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每个出入口的监控及安全设施区财政补助1万元。

骨干林道边坡治理工作,按2019年12月20日区政府印发的《关于骨干林道建设工作相关事宜的专题备忘录》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工作要求部分提出4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二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位;

三是规范程序,确保质量;

四是加大投入,规范管理。

附件:

萧山区林道建设核查表

 

               村,  林道起止:                        

序号

         

标准分

镇(街)

  

区核查

1

林道建设长度



2

林道建设宽度



3

路基、路面质量达到建设标准

20



4

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符合建设标准

10



5

坡度较缓,最大纵坡不超过15

10



6

弯道设置合理,最小半径不小于15

10



7

错车道、集散场设置合理,符合要求

10



8

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完善

10



9

保护生态环境、绿化植被恢复较好

15



10

符合工程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

15




     

100



(街)验收意见:

 

 

 

自查人员(签字):        

(街)(盖章):

      

区级核查意见:

 

 

 

核查人员(签字):

主管部门(盖章):

                      


三、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无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金久宏

联系方式:8263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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