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0-35165 | 成文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民素质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区农民素质培训工作实际,对原萧山区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
二、制定依据
《萧山区农民素质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为《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0〕20号)文件精神的规定。
三、主要目标及适用范围
主要目标:通过补助资金的下发提升农民富余劳动力、农村实用人才的就业技能和职业技能水平,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适用范围: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任务的资金补助。
四、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为做好《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起草组人员认真研读了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并与财政局多次沟通和对接,拟订初稿并与11月14日上传公示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11月24日,网上未收到意见建议。
五、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编制目的和依据,资金来源,补助资金的类别及标准等内容。
对年初下达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于年度培训计划下达后按照培训计划数及相应的补助标准预拨70%,就业技能培训按100元/人标准预拨,其余补助资金在年底根据培训实施情况以及培训工作考核结果予以拨付。
杭州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采用项目申报的方式,每年根据杭州市年度培训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后实施,培训结束经市农业农村局考核达到预期目标的,一次性给予培训补助资金。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执行,有效期5年。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金炼 联系方式:05718262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