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85/2020-22370 | 成文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机构 | 瓜沥镇 | 主题分类 | 农业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 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等
粮食生产功能区是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的重要基地,抓住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面积的稳定,粮食生产安全就能有效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解决人民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首要任务,他多次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我国有近14亿人口,如果粮食出了问题谁也救不了我们,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作为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8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8〕68号)等文件精神和求,瓜沥镇计划用2年时间基本清退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苗木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恢复种粮属性。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文件中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
文件共分为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的总体目标、恢复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的三种措施、具体扶持政策、工作要求等4个部分
适用范围:适用于瓜沥镇各村。
期限及标准:到2021年底,各村将“非粮化”率控制在5%以下,基本恢复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种粮属性。
三、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无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解读人由起草科室指定。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来钧
联系方式:8358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