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19-07547 | 成文日期 | 2019-03-22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萧山区住建局出台文件《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萧住建建[2019]79号),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二、制定政策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明确装修工程质量监管参照的行政法规。
2、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2016〕141号)明确了住宅全装修的实施范围、加强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及落实住宅全装修保障措施。
3、浙江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建〔2018〕12号)明确全装修施工许可办理方式。
三、主要内容
1、在预售房源内每个户型须设置一套实体样板房,制作前报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2、开发企业须向公证机构申请实体样板房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的保全证据公证。
3、开发企业在装修施工前应办理信息录入登记手续,参加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的需提供保险合同。
四、实施日期
文件自2019年4月26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修彦 联系电话:8263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