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19-07467 | 成文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统一编号 | AXSD62-2019-0007 |
文 号 | 萧农村发〔2019〕359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有效性 | 废止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13日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政扶持项目,提高财政扶持资金效益,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萧委办发〔2018〕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 扶持对象
经营性收入和人均经营性收入较低的相对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村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村。
二、 扶持内容
1、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参与以镇为主体集中联建、购买村级物业、村企共建项目合作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可取得稳定合理收益的,按审定投资额的90%补助,最高每村补助300万元;对参与以镇为主体的村企共建资金合作,且可取得稳定合理收益的,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每村补助300万元,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薄弱村,每村补助200万元。
2、造血功能项目补助。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或人均经营性收入较低的村,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造血功能项目(含购置)的,按审定投资额的80%补助,每村最高补助120万元。对于政策尚未到期的欠发达村如参与实施或购置物业的,按欠发达村项目标准予以补助。
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对村年集体经济总收入不足100万元的村实行财政兜底机制,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予以补足,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4、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贡献补助。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补助,标准参照村级集体经济物业出租缴纳的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有关税收的区级财政留存部分。
三、项目管理
(一)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及造血功能项目
一般按照提出意向、项目申报、计划与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步骤开展。
1、提出意向
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意向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村级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建项目情况(项目现状、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建设期限、预期收益)等,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评审;购买物业的提供拟购买物业方案、周边物业价格及收益调查等。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项目库。
2、项目申报
列入项目库的建设单位,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申报准备工作,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1)村级项目。由村提供《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村级项目)》(附件1)、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决议复印件,工程建设项目另提供《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复印件、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审核等相关材料,村参与实施的项目须提供股权及收益分配协议,报送至所在镇街。镇街初审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2)镇级项目。由镇提供《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镇级项目)》(附件2)、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决议复印件、股权及收益分配协议,工程建设项目另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审核等相关资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计划与实施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下达建设计划。项目应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计划及时开展实施,镇街做好日常监督并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度情况。项目从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因故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延期申请,经镇街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批复。
4、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并结算审计后,经所在镇街初验,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或4);(2)施工合同复印件;(3)工程造价审核报告;(4)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彩照(同一参照物,三张以上);(5)承诺书(附件5);(6)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7)购买物业的提供物业购买合同、发票复印件、支付证明等;(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每年4月或9月底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5、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前,区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预算安排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验收的项目,区财政局按补助标准拨付资金。
以镇为主体实施的村企共建资金合作项目,由镇提交申请报告和《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镇级项目)》,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同意后开展实施。提交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决议复印件、参与项目的村所在地公告的凭证、镇村签订的《扶持资金托管协议》等资料拨付资金。
(二)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贡献补助
由村提交《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贡献补助申报表》(附件6)、物业出租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房产税税银回单及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承诺书(附件5)至所在镇街。由镇街初审,并填写《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贡献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7),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给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予以补助。
(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
对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不足的村社,按照全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由镇街于12月底前对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核算后,将“运转经费补助”先行发放给村社,并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上年度补助名单及明细。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镇街上报的补助村社名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向镇街拨付区级应承担资金。
四、资金管理
各镇街要切实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拖欠、挤占、截留;要制定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后能为村集体增加经营性收入。凡骗取、套取、挪用财政扶持资金的,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并收回项目扶持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实行专账核算。村级会计核算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合理设置明细科目,按项目单独核算。对项目建设形成的村集体资产,要及时入账核算管理。
(二)实行公示制度。镇街、村要做好项目实施有关情况的公开公示。村级组织应当将项目的实施情况全程公开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监督。区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实施计划及资金拨付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三)坚持建管并重。有关镇街应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落实责任主体,保证项目按时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
(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议事记录、竣工验收报告、股权及收益分配协议等相关材料要按项目建档立册,实行档案化管理。
本管理办法自2019年11月14日实行,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村级项目)
2.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镇级项目)
3.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验收申请表(村级项目)
4.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验收申请表(镇级项目)
5. 承诺书
6.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贡献补助申报表
7.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贡献补助申报汇总表
附件1
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
(村级项目)
申报单位: 镇 村(盖章)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
实施地点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实施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计划投资和资金来源 | ||||
项目实施方案 (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工程量及造价明细、用途和计划进度、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参与实施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购买物业的购买方案) | ||||
绩效目标 (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
镇街初审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注:①材料一式4份,其中两份交区农业农村局,镇、村各留存一份;②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附件2
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表
(镇级项目)
申报单位: 镇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
实施地点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实施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参与村 | ||||
计划投资和资金来源 | ||||
项目实施方案 (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工程量及造价明细、用途和计划进度、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收益分配方案、购买物业的购买方案) | ||||
绩效目标 (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
镇街申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注:①材料一式3份,其中两份交区农业农村局,镇留存一份; ②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附件3
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验收申请表
(村级项目)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
实施主体 | ||||
实施地点 | ||||
实施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计划投资额 | 万元 | 立项文件号 | ||
工程审核造价 | 万元 | 物业购置价 | 万元 | |
申请补助的 投资额 | 万元 | 预期收益 | 万元 | |
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用途、产权归属) | ||||
村申请验收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注:①材料一式4份,其中两份交区农业农村局,镇、村各留存一份;②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附件4
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验收申请表
(镇级项目)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
实施主体 | ||||
实施地点 | ||||
实施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计划投资额 | 万元 | 立项文件号 | ||
工程审核造价 | 万元 | 物业购置价 | 万元 | |
申请补助的 投资额 | 万元 | 预期收益 | 万元 | |
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用途、产权归属) | ||||
村级意见 | 参与项目的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 |||
镇街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注:①材料一式3份,其中两份交区农业农村局,镇留存一份;②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附件5
承诺书
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萧农村发〔2019〕35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已要求申报 项目,现就申报项目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计划,对所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我单位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合法的,项目所有的投资或经营(收支)事项将均按相关会计法规及时入帐。
三、我单位本次申报的项目未申报其他区级财政项目补助。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贡献补助申报表
申报单位:股份经济联合社
序号 | 出租物业名称 | 缴税时间 | 发票或税银回单号 | 记账凭证号 | 缴税种类 | 缴税金额 (元) |
合 计 | ||||||
经联社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材料一式4份,其中两份交区农业农村局,镇、村各留存一份;②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附件7
萧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贡献补助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 镇(盖章)
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出租物业名称 | 缴税时间 | 发票或税银回单号 | 记账凭证号 | 缴税种类 | 缴税金额(元) |
合 计 |
注:本表一式3份,两份交区农业农村局,一份由镇街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