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19-07595 成文日期 2019-11-13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13 08: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等;

2018年8月15日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关于印发萧山区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为规范财政扶持项目、提高财政扶持资金效益,制定该办法。文件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签发。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文件中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

文件包括扶持对象、扶持内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其他要求五个部分。

其中扶持对象部分明确经营性收入和人均经营性收入较低的相对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村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村中作为政策享受对象。

其中扶持内容包括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造血功能项目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贡献补助。

其中项目管理部分明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及造血功能项目一般按照提出意向、项目申报、计划与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步骤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贡献补助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申报拨付流程。

其中资金管理部分明确各镇街负责监督管理资金;凡骗取、套取、挪用财政扶持资金的,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并收回项目扶持资金。

其中其他要求部分主要明确实行专账核算、实行公示制度、坚持建管并重及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三、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无。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黄晓燕

联系方式:8389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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