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3/2018-07287 成文日期 2018-11-02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考核的通知(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1-02 11: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一、制定的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2〕17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2〕16号)等相关规定。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制定的过程

(一)杭州市萧山区建筑业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萧山实际,起草《关于开展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考核的通知(试行)》(讨论稿);

(二)2018年10月24日上午,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集建筑业管理科(处)、质监站、安监站、新墙办、执法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建筑业线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审议了《关于开展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考核的通知(试行)》(讨论稿),经修改完善后最终成稿送局法制科审查。

四、主要解决的问题

为政府项目顺利的推进,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解决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低和未履行职责等问题。

五、主要内容的说明

《通知》分为适用范围、适用人员、人脸信息采集和考勤、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等五个章节。

第一章节适用范围。规定了本通知适用于萧山区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人脸识别考勤管理。

第二章节适用人员。规定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第三章节人脸信息采集和考勤。规定了在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考核,对人脸录入时间、人脸录入时的要求、考勤周期、每日考勤时段等予以明确。

第四章节监督管理。规定了在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主要由建设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考核实行通报制度,对考勤到岗率不符要求的,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落实考勤考核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表彰。

第五章节相关要求。规定了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含国有资产投资)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并实行考勤;社会投资项目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并实行考勤。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胡杰

联系方式:8265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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