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18-07251 | 成文日期 | 2018-11-02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统一编号 | AXSD16-2018-0006 |
文 号 | 萧住建建〔2018〕288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萧山区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人脸识别考勤管理。
二、适用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三、人脸信息采集和考勤
(一)人脸信息采集
1、人脸识别考勤设备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购买,并与杭州市萧山区智慧建设云平台联网(设备参数要求和平台技术端口协议,详见附件)。
2、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必须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及时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人脸信息录入工作。
3、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时,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执业资格证书、人脸识别考勤设备、投标文件,至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录入个人人脸动态信息。
(二)人脸信息考勤
1、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日常人脸识别考勤,考勤地点设在工程现场项目部。人脸识别考勤自工程项目部领取施工许可证,现场开工之日起开始进行,至工程五方主体竣工验收之日止。
2、春节放假、工程竣工验收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停止人脸识别考勤的,须先通过杭州市萧山区智慧建设云平台上传相关资料报备我局,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设置后方能停止人脸识别考勤。工程复工,须先通过杭州市萧山区智慧建设云平台上传复工报告报备我局后,关键岗位人员恢复考勤。
3、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的有效考勤为:每日考勤时间分上午、下午两次,上午7点至12点考勤一次,下午12点至19点考勤一次,当日两次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4小时。人员考勤到岗率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统计数据由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4、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到岗率不得低于每月工作日的80%(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兼任2个项目的,每个项目考勤到岗率不得低于每月工作日的40%)。人脸识别考勤阶段发生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后才能办理人脸信息录入。
5、人脸识别考勤设备所有考勤对象共用,并指定信息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单位应保证考勤设备的完好性,如考勤设备出现故障、损坏应当天报我局,并通知维保单位及时修复或更换。未及时报我局造成考勤信息录入延误、失败或者数据丢失的,视为缺勤。
四、监督管理
(一)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积极主动做好人脸识别考勤工作,为所有被考勤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提供条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人员在人脸识别考勤中弄虚作假、伪造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个人和企业进行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考勤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和日常考勤,发现人员不按本通知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的,应责令其改正;对考勤到岗率不符要求的,应按合同对相关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
(三)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考核实行通报制度,我局每月对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到岗率进行网上发布。考勤到岗率不符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信用评价扣分、通报批评、停工整改等处理;落实考勤考核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信用评价加分。
五、相关要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含国有资产投资)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并实行考勤;社会投资项目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并实行考勤。
办理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文化路87号C楼201室
区住建局联系人:丁凯杰,联系电话:0571—83815379
胡 杰,联系电话:0571—82659107
技术支持联系人:曹 磊,联系电话:18657125921
附件:设备参数要求和平台技术端口协议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