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金钊

发布日期:2014-12-24 09: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汤金钊(1772-1856),字敦甫,一字勖兹,萧山城厢镇人。先世自青田迁至萧山长河双庙前(河斗里)西门外居住,称“西门汤氏”。其家世以经商为业,独汤金钊沉浸于学问之道。汤金钊于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中乡试第一。嘉庆四年(1799)中进士,选为庶吉士,授编修。嘉庆十三年,入直上书房。后任礼部侍郎。 

  汤金钊为人端谨自持,“内刚外讷,师道自处”。道光皇帝未继位之前,就很尊敬他,在他以内阁学士身份前往江南任乡试正主考之时,曾赋诗赠行。道光皇帝继位后,加以重用,不久任吏部侍郎,并充经筵讲官,负责为皇帝上课。当时各州、县都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官员可以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即所谓的“陋规”。对此,尚书英和要求各省进行清查,对受取的种类及数额进行明文规定。此举遭到汤金钊等大臣的反对。他陈述了三点理由。首先,这些“陋规”都系当地惯例,地方官不敢公开征收,如明文限制,无异是将其中的一些“陋规”合法化。其次,“陋规”合法化并不能减轻百姓的负担,反而会导致地方官员更加明目张胆地在规定之外求取个人好处。最后,汤金钊认为各地“陋规”名目碎杂,无法统一制定限制章程,要切实减轻百姓负担,关键在于地方官员的人选得当。因汤金钊等人的力谏,道光皇帝最终决定不将地方官“陋规”合法化。 

  道光元年(1821),汤金钊调任户部侍郎。任内上疏反对加赋,奏获准。2年后,历署礼、工两部及仓场侍郎,仍直上书房,负责教导皇长子奕讳读书。不久,实授户部侍郎。道光七年,连擢为左都御史、礼部尚书,既而受命前往山西、直隶、四川、湖北、福建等地调查刑狱案件。4年之中,共出京奉差5次。所至之处,汤金钊执法明慎,颇得人心。回京后,任上书房总师傅,并调任吏部尚书。道光十一年,皇长子患疾不起,嫉忌汤金钊的官员借机诬陷他。于是,汤金钊被罢总师傅,降为兵部侍郎。两年后,又从左都御史升为工部尚书,转吏部。道光十八年,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仍调吏部。 

  时英国鸦片输入,汤金钊和肃亲王敬敏等议订禁烟条例39条,允行。道光二十年(1840)九月,林则徐因禁烟被革职,琦善主抚广东边界,国势每况愈下。汤金钊荐林则徐主事广东,违朝廷之意。道光二十一年,汤金钊被降四级,授光禄寺卿。翌年,汤金钊以年迈为由辞官。咸丰四年(1854),加太子太保衔,咸丰帝赐御书“庆衍恩荣”匾。咸丰六年卒,谥“文端”。冬,还葬萧山。 

  汤金钊工书,初从颜真卿,中年临褚遂良、赵孟頫,秀润沉稳而不失丰神。自75岁后,每日晨起书经200字,书遍“十三经”。著有《寸心知室存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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