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定一

发布日期:2014-12-24 09: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沈定一(1883-1928),原名宗传,字叔言,后改名定一,字剑侯,号玄庐,因家中弟兄间排行第三,人称“三先生”,萧山衙前镇人。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中秀才。3年后捐云南楚雄府广通县知县,旋署武定知州、省会巡警总办。后留学日本,在东京加入同盟会。 

  辛亥革命爆发,沈定一组织中华民国学生军团,自任团长,参加光复上海的武装起义。民国元年(1912),被选为浙江省首届议会议员。袁世凯篡权后,在沪组织“公民急进党”反袁,遭通缉,避居日本、南洋等地。民国5年回国,当选浙江省第二届议会议长。其间,议决兴办省立第二、第三、第六、第八、第九师范学校,培养师资,普及教育。五四运动前后,立足上海,提倡白话文和文学革命,曾与戴季陶等在上海创办《星期评论》周刊,撰写诗文100多篇,宣传社会主义思潮。后又在广州创办《劳动与妇女》杂志,担任主编。民国9年春,曾在杭州支持“一师风潮”,并参加浙江各界驱逐齐(耀珊)夏(敬观)运动。同年5月与陈独秀、李达、陈望道、沈雁冰等在上海发起组织“马克思主义研究会”,8月参加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 

  民国10年4月,沈定一回家乡衙前开展农民运动。独资创办衙前农村小学,作为开展农民运动的基础,邀请浙江第一师范学校的进步教员刘大白,学生宣中华、徐白民、唐公宪、杨之华等来校任教,并发动农民,筹建农民协会,主张“农民自决”。他首先自减田租,并拿出钱财分与贫苦农民。9月27日,衙前农民协会成立,通过《宣言》《章程》,明确宣布“本会与田主地主立于对抗地位”,并实行“三折还租”。萧绍80多个村参加。是年底,农民协会遭军阀政府镇压。 

  民国12年8月,沈定一参加“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同蒋介石等4人赴苏联考察,回国后加入中国国民党。次年1月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执委。3月,回浙江组织中国国民党浙江临时省党部,为执行委员。民国14年1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与会期间,公然违反党的纪律,否定无产阶级的革命力量,反对阶级斗争,遭到代表们的严肃批评。5月,出席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与戴季陶等竭力反对国共合作,不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民国14年7月,沈定一回衙前主持召开国民党浙江临时省党部执委会全会,会上,与戴季陶一起主张“分共”,遭到共产党党员、国民党临时省党部执委宣中华等的坚决反对;11月,到北京参加国民党右派非法召开的“一届四中全会(史称“西山会议”)。次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受到书面警告处分;3月,仍参加谢持、邹鲁等“西山会议派”在沪非法召集的国民党伪“二大”,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沈定一曾任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改组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浙江省党部特派员、浙江省清党委员会常务委员、浙江省反省院院长等职,参加逮捕、杀害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人士的活动。民国17年春,辞职回衙前,试办农村地方自治,建立东乡自治会。同年8月28日,在萧山衙前汽车站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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