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9/2021-51504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体育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杭州市“人才生态37条”补充意见和我区“人才新政25条”相关规定,围绕建设“亚运国际城·数智新萧山”中心工作,打造萧山文化人才高地,发挥文化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人才工作有关部署和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说明
政策起草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全区高层次文化人才数量逐年增长,为进一步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高质量文化项目落地,使得本政策的制定具有必要性。我区已出台了关于人才引进的各种扶持措施,相关部门也纷纷出台了各自领域人才引育相关细则,这为本政策制定提供了可行性。
起草过程流程规范,并且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在政策起草过程中,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征询了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明确了本政策起草的工作设想、框架体系和扶持举措。5月初,向区委人才办备案了文件起草情况并呈报了政策初稿。随后,多次召开政策业务研讨会、部门意见征求会、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讨论。8月26日-9月3日,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进行了网上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我局对照2020年7月1日施行的《杭州市萧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比对流程要求,规范报备呈送,依法开展审查。8月下旬,完成了合法性审查,我局充分吸纳审查意见,最终形成了该政策文件。
三、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高层次文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实行工作协调机制,由区委人才办、区委宣传部(区文创发展中心)、区文旅局组织召开萧山区文化人才工作联席会议,按照《萧山区高层次文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对项目进行初步审定,确定是否列为高层次文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由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扶持资金按照《萧山区高层次文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分为“项目启动资金补助”和“项目分类资金补助”进行拨付。
1.项目启动资金补助
项目正式实施前,对申报人人才资格、项目符合性进行初步审定,确定列为高层次文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的给予3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
2.项目分类资金补助
项目进入实施运营阶段,对申报人及团队实力、项目稀缺性、领先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类、二类、三类项目,根据标准明确相应的项目扶持资金。
项目扶持资金总额扣除项目启动资金补助后剩余金额为项目分类资金补助,已补助启动资金的,项目分类资金补助分两年按50%/年补助到位。
四、 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高层次文化人才必须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项目各项工作(含2020年1月1日开始引进和培育的项目)。具体范围和对象如下:
1.文化传播交流项目。杭州市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负责的有全国或全省影响力的文化交流项目。
2.非遗传承项目。杭州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为主申报的新被评为省级及以上非遗保护传承传习项目;杭州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为主打造的新被评为省级及以上非遗旅游景区。
3.名编名导项目。杭州市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负责的影视作品,我区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或以萧山素材为题材,并获影视重大单项奖。
4.体育项目。杭州市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带队的网球、游泳项目;奥运冠军、世界冠军设立的体育俱乐部或体育项目基地。
符合萧山区文化发展导向的、其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文化人才项目,经区文化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可适当放宽条件。
本政策自2021年10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陆佳伟
联系电话:0571-83869015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