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0-28337 | 成文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第二十九条“两年一清理”的要求,萧山区政府对2020年9月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各清理责任部门提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区政府办公室经汇总整理和审查,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宣布失效11件。
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xsqfzb@xs.zj.cn,联系人:钱永生,联系电话:82899733 83897283,传真:83897283。
注: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可在萧山区政府网站查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