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0-36566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AXSD01-2020-0019 |
文 号 | 萧政办发〔2020〕56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区对2020年9月以前由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同意,决定196件继续有效,21件拟修改,23件废止,12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2021年1月4日起施行。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下载原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