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驴肉火烧没驴肉?同一地址,竟有四家店……外卖新规,6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6-05-13 17: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分享:

萧山区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这一难而重大的民生实事,持续深化集成改革,通过构建“商户自治、平台主治、属地常治、部门智治、纪委督治、社会共治”“六治协同”体系,破解商户意识不强、平台协同不畅、属地联动低效等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治理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

据相关报道,重庆市某地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分局共同摸排中,对某餐饮店在售的“三个河间驴肉火烧”“爆款纯驴肉”抽样送检,结果显示“驴成分未检出,猪成分检出”。涉案食品合计销售10018份、销售额28万余元。因涉嫌犯罪,当地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检察机关。

在同一个地址内,竟有四家店?

近日,四川某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入网快餐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除使用自己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备案证在美团平台开设店铺外,还以苍南县郑钱花火锅店及杭州千岛湖婷婷餐饮有限公司的名义开设了“牛顿 土豆牛肉焖饭”网络餐饮店铺;以中江县凯江镇禾风火锅店的名义开设了“朕不同剁椒拌饭”网络餐饮店铺;以中江县凯江镇杨致钊火锅店的名义开设了“养胃 汤百道”网络餐饮店铺。

经查,这些虚假店铺在平台上标注的餐厅地址与实际出餐地址完全不符,消费者下单后,实际出餐地均为该快餐店厨房。而消费者收到的外卖包装、店铺信息均指向完全不存在的“异地餐厅”。

当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外卖行业的食品安全和营业规范一直备受大家的关注。自6月1日起,外卖新规将实施!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实施时间:

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切实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流程、每一次决策。

具体举措平台总体责任要求

明确外卖平台全链条管理责任:覆盖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

整治 “幽灵外卖”:资质实质性审查

平台须对商家实名登记,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含实地核查),不做形式审查。

平台须将商家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比对,核验不符不得提供服务。

实现资质管理目标: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阻断虚假 / 失效资质入网。

商家信息动态生命周期管理

平台每至少6个月核验更新商家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

实行持续跟踪式生命周期管理:主动复核、资质核验、实地抽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网店信息公示强制要求(6月1日起施行)

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门面招牌一致。主页面显著位置须持续展示 / 设置链接:

经营资质

实体门面照片

实际经营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资质证书载明场所一致,解决 “假地址”。

经营规范:严格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不得委托他人代工。

“无堂食” 专项标识要求

仅做外卖、无堂食的商家,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注 “无堂食”。

外卖平台须在商家列表页同步展示该标识,便于消费者知情选择。

“互联网 + 明厨亮灶” 可视化公示

构建“互联网 + 明厨亮灶”公示体系,倡导商家公开餐食加工过程。

平台须在商家列表页展示可视化公示标识,让消费者直观了解加工情况。

平台技术支持与违规处置责任

平台须为商家信息公示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保障信息清晰、稳定、便捷展示。

平台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故意隐藏信息。

对商家未按规定公示、信息虚假 / 不准确等行为及时处置。

外卖食品安全一直是大家日常关心的民生大事,线上餐饮暗藏资质造假、名实不符等各类乱象,隐形坑点防不胜防。

相信随着6月1日外卖新规正式落地,从平台审核、资质核验到店铺公示、经营规范都有了全新标准,将进一步补齐网络餐饮监管短板。

接下来,萧山区也立足民生需求,以 “六治协同” 治理模式持续加码网络餐饮管控,线上新规约束 + 线下常态监管双向发力,不断净化外卖经营环境,默默守护大家舌尖上的饮食安全,让日常点餐更省心、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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