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楼、正房、东厢房多处局部坍塌,屋面漏雨,檩条、椽子霉烂,墙体也出现严重破损……进化镇三江村下邵自然村南部的下邵170号民居,曾经“病”得不轻。
这座四合式院落,占地面积 629.5 平方米,是萧山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同时也是杭州市历史建筑。由于年久失修,屋面局部坍塌、漏雨,木构件局部槽朽破损,整体保存状况较差。
“老房子不能等,越拖风险越大。”面对这些安全隐患,萧山区文物局及时“抢救”,将除险加固作为保护私有产权文物建筑的切入口。
如今,老宅迎来了一次系统“体检”和“手术”:屋面整体翻修,铺设防水卷材,更换破损瓦片、望板和槽朽木椽;破损墙体按原状修补,缺失的檩条、穿枋得到补配,披檐檩条也进行了恢复。
一栋老宅的“修旧如旧”,背后却藏着一个长期困扰基层文物保护的难题——文物产权归属个人,保护责任如何落实?
私有产权文物建筑,既是产权人的“家”,也是承载历史信息的文化遗产。现实中,一些产权人保护意愿不强、修缮能力有限,而文物建筑又不能简单按照普通民房翻修,久而久之,小病容易拖成大患。
萧山用“护宅保安行动”破题——2024年,萧山区文物局创新开展私有产权不可移动文物除险加固工作,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投入控制、打包实施”的工作模式。
一方面,区文物局通过“四普”实地调查,摸清文物底数,建立除险加固动态项目库,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明确除险对象、实施程序、工作要求和保障机制;另一方面,产权人、属地镇村、文物部门各负其责。区文物局负责工程全流程管理,镇村做好政策处理和产权人思想工作,并签订镇村及产权人三方协议,镇村、产权人共同约定出资额度,实现多方出资参与修缮。施工过程中区、镇两级加强监督检查,让文物保护责任真正落到人、落到项目。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萧山区文物局还不断完善除险加固政策,出台《萧山区文物遗产和历史建筑保养维护和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完成《萧山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除险加固和日常养护指南》。
从2024年的启动试点到2025年全面推广,再到2026年行动持续扩面提质。目前,萧山已累计完成60个除险加固项目,今年第二批30处项目也将启动预算编审、招标,预计年内完成相关工作。
这套“护宅保安行动”模式,也获得了国家、省市文物部门高度肯定。2024年10月,我区除险加固工作登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2026年6月,萧山区文物局“实施护宅保安行动——萧山区破解私有产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难题”获评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今年7月,相关实践再次被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刊登。
这也意味着,萧山已初步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文物保护新模式,走出一条具有萧山特色的文物保护新路径,为私有产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提供参考和借鉴。
